中国大陆所谓史上最严格交规已经实行两天了,网上炒作的沸沸扬扬,很多问题来自于驾驶员的实际感受,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绝对是一个弱智的所谓“规范”。
首先,红灯,绿灯,黄灯各有分工,这是全世界交通部门的智慧的结晶,黄灯属于缓冲灯,起作用无法代替,这是真正的智慧和科学,不是某些人想当然的认为利用手里的权力就可以改变的,这种所谓的决策非常不好玩,不但滑稽可笑而且极其不负责任,开车不像拍脑门,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车轮子是圆的,就是开航天飞机的也知道停车需要个过程的。如果闯黄灯就扣6分,两次12分然后取消开车资格,那么闯红灯呢?直接拉出来枪毙吧!
交通法规属于法律的范畴,在严格的基础上,首先要科学,要经得起推敲,要有实践有生活,不可以想当然。这让我想起有一段时间在一些城市实行“交通事故按照责任确定结果”,对违规的行人撞死白撞,驾驶员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实行了一段时间目前已经销声匿迹,而在国外这种规则是被严格执行的,应该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大家都无话可说,可是我们还没有达到这个程度,如果真的严格实施这种制度,我想很多乡镇的大街上会到处躺满了被撞死的人。
其次,如果闯黄灯扣6分,那就干脆把黄灯改成红灯好了,黄灯没必要存在了,因为结果是一样的,作用应该也是一样的,这样就意味着信号灯没有缓冲了,而中国很多地方的信号灯还没有实现倒计时显示,那么司机该怎么办呢?看着是绿灯可以通过,但很可能下一秒你就被扣6分,如此两次就没资格开车了,这是驾驶员弱智还是规则制定者弱智呢?这样真的能减少交通事故并让道路更加畅通吗?实行刚刚两天已经爆出较以前更多的追尾事故,这无疑是给愚蠢的新交规制定者最响亮的耳光,而更多地驾驶员应该更倾向于加速通过十字路口,更多更大的交通事故率在后面呢。
交规和其他法律法规一样,关键在于执行,只要持续引导并严格按照既定规则执行,大家都会形成好的习惯并遵守,而不是单单依靠“新花样”来刺激大家执行,这就像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各自覆盖不同的违法行为,而不能搞一刀切。如果废除所有处理手段而只保留一个死刑,不论窃铢者还是窃国者一律杀头,那么你觉得这个社会正常吗?
政府的约束规则应该细致,体现人文精神和科学,而不该简单的依靠手中的权力,凡事不思考,不试验,不征求意见就实行所谓的新规,新规并不一定高明,用中国某级政府部门负责人的思想挑战世界同业人员的智慧更是不明智的,人民暂时顺从了也只是迫于无奈,胳膊拧不过大腿,但这种“愚政”、“懒政”招来的绝对是鄙视和耻笑,是无法长久的。
给有关部门出一个好办法,比严肃交规更有效的办法:每个交警拿一把重机枪守在交通要道,只要闯红灯、闯黄灯者出现,则把司机就地正法,于是交通事故率马上就达标了,不妨一试!
引用部分网上内容:
不征求意见,不做认真的考虑和推演,而事后为了维护所谓“政府权威”,即使错了也要坚持的老路了。
@古长宏:想了一夜,终于搞懂元旦众人为啥吐槽“闯黄灯”了。当绿灯转黄瞬间,接近停止线的车立即停车违背自然规律:人眼收信→大脑反应→指挥脚踏→刹车板降至制动点,需0.7秒,即使时速20公里,这也浪费了3.9米,即使此后5米能刹住,总计约需9米。就是说,在停止线9米内的车,绿转黄想立即刹停,违背客观规律!
@财经网:【黄灯微体验】小编下午驾车在北京体验了下“黄灯规则”,心理戒备充分
@新华视点:【新华微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三个信号灯各司其职,交管部门将黄灯作用归于红灯,不仅技术上难以做到,且明显违法。行政部门规章与法律相抵触,该怎么办?
@CAS书生田:新交规实行第一天,我恰好两次乘车,司机都遇到了黄灯问题,一个险些冲出,一个险些追尾,这还是放假和车少的状况下,上班后的情景无法多想。我国制定一些与民有关的政策,不能总是走那种事先
下,仍闯黄三次,原因均为在距停车线5米内突然绿变黄。这三次,小编车速均在35公里上下。此种情况下除非一脚跺死,只能保持原速过路口。总结:若百分百不闯黄,只能在进入距灯30米内时,车速降至10公里内,以保随时能正常刹住。
@韩志国:【交通警示:最有意义的恰恰是黄灯】红绿灯相互转换,最有意义的是黄灯的缓冲过程。闯黄灯罚款,黄灯就与红灯等同,这不但否定了黄灯的存在意义,也否定了绿灯与红灯的互换功能。红灯与绿灯只需保留一个:保留绿灯,灯灭即停;保留红灯,灯灭即行。交通如社会,没有缓冲,追尾和碰撞就会如影随形。